8月20日,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获悉,该厅日前印发《关于进一步加强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窗口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》,要求各市、县(区)围绕完善登记大厅设置、增强窗口服务意识、提升窗口服务能力、提高管理水平、创新窗口服务举措、严守工作底线等六个方面,进一步加强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窗口建设。以办事环境舒适为重点,实现大厅功能分区合理,硬件设施配置完善,窗口分类、数量设置科学,岗位职责分工合理,人员配备高效,大厅运转顺畅,有效满足登记业务日常办理需求。
“我们要求各地以树牢为民服务意识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为重点,实现服务指南清晰明确,首问负责、一次性告知、限时办结等制度落实到位。”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相关负责人介绍,各市、县(区)将严格落实“一窗受理,并行办理”,进一步畅通部门间信息共享通道,深化“互联网+不动产登记”,多措并举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高效便捷服务,促进营商环境不断优化。同时,因地制宜创新服务方式和手段,不断提升城镇和农村不动产登记便利化水平,拓展深化“交地(房)即交证”“带押过户”、二手房转移和水电气暖同步过户等便民举措,持续推动不动产登记提质增效。
该负责人说,各市、县(区)将按照要求,对标对表《不动产登记窗口建设标准》,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,逐一查摆落实情况。对尚未落实的,应积极采取措施尽快补齐短板,确保各项建设内容全部做到。对已落实的建设内容,则要高标准严要求持续精耕细作,力争做到更优、更完善、更好满足群众需求。(记者 张唯)